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的公示》。根据公示,市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津南友临门诊部、天津祥云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天津华博医院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及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七)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32号
处罚时间:2018年3月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79534.00元
2
天津津南友临门诊部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五)、(六)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31号
处罚时间:2018年3月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84749.60元
3天津祥云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33号
处罚时间:2018年3月7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09500.00元
4
天津华博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6号
处罚时间:2018年2月2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0652.00元
市医保监督所
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27680150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